淫欲之害,为祸甚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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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日,邻近舍卫城的村庄中,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。有位妇人抱着孩子、拿着水瓶,准备到井边汲水。当时离井不远处,正坐着一位容貌端正的男子在弹琴自娱。

妇人听到美妙的琴音,又看到男子潇洒的身影,不禁为其所吸引,而这名男子也情不自禁地注视着妇人。一时意乱情迷、失去理智的妇人,不知不觉中竟错将孩子当成水桶,悬绑于井中,等到妇人回过神时,才发现孩子已经死在井里。妇人一时悲愤,懊悔不已,捶胸痛哭地说:“都是因为自己的一念染污心,才犯下这不可挽回的过错!”

佛陀知道了这件事后,便集合大众至讲堂,将这段因缘宣说一遍。

世尊开示大众:“淫欲炽盛能坏人善根,所以淫欲心重的人,不但无法辨别善恶,不重视道德操守的清白,亦不知寻求解脱之法。这一类的人不知惭愧,宁可受人轻贱侮辱,也不愿意断除淫心。一念淫心起,亦可能会犯下杀害父母等五逆重罪,甚至违背佛法、轻慢佛法。”

接着,世尊即为大众开示一个因淫心而犯下大错的故事:

曾经有一对夫妻,育有一子,疼爱有加。然而这个孩子不学好,常常犯下奸淫女色之事。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,男子淫心又犯,拿着刀准备到镇上找人寻欢作乐。这时男子的母亲正好发现,担心孩子夜晚出门会发生事情,苦苦哀求,希望能打消他的念头。

但男子色胆包天,铁了心就是要走,因此大声斥责威胁,如果不让他出门,就不顾母子之情。母亲爱子心切,宁可不要性命,也不愿意见到孩子出事。于是在几番争执后,男子执刀杀了母亲,头也不回地前往镇上。

男子来到一女子家,敲门请求让他进去,并且诵了一首偈子跟她表明:“淫恚诸根羸,为想所谬误,不虑众事业,为愚暗覆盖。念汝取母害,折伏犹汝奴,翘立在门外,如客附使役。”

女子知道后,非常愤怒地说: “像你这种忘恩背义之人,连养育自己、对自己有大恩的母亲都能杀害,还会有什么人性可言!快点离开我家!”

男子不肯离去,几番哀求,女子更加严厉诃斥:“我宁可投身入火、自跳山谷、为禽兽所食,也不愿与你这种人为伴!”

男子听了这一番话后,只好黯然离开,结果在回家途中,被一群埋伏在路旁的贼寇所围堵。寡不敌众的男子在打斗中为贼所杀,死后堕阿鼻地狱,受苦无量。

世尊说完后,再次提醒比丘,淫欲之害,为祸甚大,不但自己造业,更会危及他人,犹如自己饮毒,又教他人共饮,不可不慎。

——典故摘自:《出曜经·卷四》

省思:

古人说:“万恶淫为首”,可知淫欲是一切罪恶的渊薮,一切的恶行都由最初的一念偏差而来。

《四十二章经》亦云:“爱欲之人,犹如执炬。逆风而行,必有烧手之患。”立身处世,当端正心念,守道清白,远离爱欲的垢染。人品方能高洁,行道也才能有成